东莞市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审核
办理对象
面向企业
办理条件
(一)社会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二)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2、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
3、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5、企业具有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
6、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所需材料
(一)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行性报告;(四)企业与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五)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六)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七)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八)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九)残疾人职工岗位说明书;
(十)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向市民政局提交上述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后,市民政局及组织对申报企业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并将核实后的将企业的申报材料递交到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审定后发给《广东省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旗峰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22832533
交通指引:途径公交:17路、25路、26路、36路、47路空调、59路、c1路、x9路, 天源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36路、x9路,方中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x3路,浩宇大厦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