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场所的实地考察
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办理条件
无
所需材料
无
窗口办理流程
无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科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东城同沙古村路(市中医院新院旁、八一路与松山湖大道交汇处)
联系电话:22017123
交通指引:途径公交:49路、21路、X20、X2、X13,市中医院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