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查 报 告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大岭山分局:
你局《纳税评估异常质询书》我公司已收悉,并已对该《质询书》提出的问题对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我公司不存在任何漏报收入。全部收入都按正常的程序开具了发票、入账,不存在补所得税问题。
(2)我公司不存在边角废料收入未申报的问题,不存在补所得税问题。
(3)成本费用核算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如实调整,不存在补所得税问题。
(4) 综上,本公司2012年度严重亏损中,即无税款所需补交,望贵局给予理解。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财务主管签字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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