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辰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0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公司: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东莞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资料流程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274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办理条件

    1.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2.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和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6)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7)重型货运车辆(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车辆)及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www.gghypt.net)。 8)不得使用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
    3.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4.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所需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一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
    、已购置机动车辆行驶证(行驶证的“所有人”应与《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使用性质应为货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5
    、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6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8
    、如属扩大道路运输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注:企业提交的资料需要盖公章,个体工商户需要签名确认并盖指印)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各辖区交通运输分局,交通运输分局窗口受理人员审核后,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出具《审批事项退回通知书》,同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交通运输分局工作人员对申办事项进行审核研究。
    (三)交通运输分局工作人员审核完后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审批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给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群众登陆网站——进入具体办理事项——点击在线申报——网上预约申请——部门受理预约——发出预约回执——备齐相关资料——到窗口提交资料办理

    注:申请材料及办理结果可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进行传递,申请人支付双向邮寄的费用并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材料丢失等风险。邮寄申请资料时请务必附上回邮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2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东莞公司注册|东莞注册公司|东莞代办营业执照|东莞注册香港公司|东莞申请一般纳税人|东莞公司增资|东莞代理记账|咨询电话:400-666-8052
    分享到:
    13424804848
    上一条: 东莞市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下一条: 东莞办理接送站核名及执照需要的资料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东莞公司注册 | 东莞税审报告 | 东莞代理记账 | 东莞审计报告 | 东莞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东莞企业增资 | 东莞财税咨询 | 东莞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cxkjgj.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信商标代理    辰信信息科技  粤ICP备15008356号-10  ©